麓 - lù◎ 详细解说:麓lù【名】(形声。从林,鹿声。本义:生长在山脚的林木)同本义〖treesinthefootofahill〗麓,林属于山为麓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山足大林也。麓者,林之大者也。——《水经注·漳水》注林麓川泽。——《礼记·王制》掌攻草木及林麓。——《周礼·柞民》林衡每大林麓。——《周礼》。郑玄注:“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”古代主管山林苑囿的官吏〖forestryofficial〗麓,守山林吏也。——《说文》主将适蝼而麓不闻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山脚〖footofahillormountain〗瞻彼旱麓,榛楛济济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旱麓》又如:山麓麓原lùyuán〖pediment〗山前侵蚀平原。一种起伏不大而宽阔缓斜的基岩,位于干旱区或半干旱区中较陡坡的山脚下,通常表面盖着一层薄的砾砂冲积层,是一个侵蚀面,和沉积性的山麓冲积平原不同◎ 记载来源:【亥集下】【鹿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〔古文〕?【广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??卢谷切,音禄。【释名】山足曰麓。麓,陆也。言水流顺陆,燥也。【周礼·地官·林衡】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。【註】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,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【诗·大雅】瞻彼旱麓。【传】旱,山名。麓,山足也。 又【说文】麓,守山林吏也。 又录也。【书·舜典】纳于大麓,烈风雷雨弗迷。【传】纳舜使大录万几之政。【註】亦曰山足。 又与鹿通。【春秋·僖十四年】沙鹿崩。【穀梁传】林属於山为鹿。 又叶录直切,音力。【易林】被服文德,升入大麓,四门雍肃,登受大福。福,音逼。考证:〔【周礼·地官·林衡】掌巡麓之禁令。〕 谨照原文麓字上增林字。
媳 - xí◎ 详细解说:媳xí【名】儿子的配偶〖daughter-in-law〗。如:贤媳;翁媳;童养媳;令媳(尊称别人的儿媳);小媳(谦称自己的儿媳)弟弟及晚辈亲属之妻〖wife〗——前加弟弟或晚辈称谓。如:侄媳;孙媳;弟媳媳妇,媳妇儿xífù,xífùr〖son’swife〗∶儿子的老婆〖wife〗∶配偶中的女性小张娶了个媳妇〖marriedwoman〗∶泛指已婚妇女村里年青的媳妇〖youngwoman〗∶指年轻女子◎ 记载来源: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【字汇】思积切,音昔。俗谓子妇曰媳。 通作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