榷 - què◎ 详细解说:榷què【名】(形声。从木,寉(hè)声。本义:独木桥)同本义〖single-plankbridge〗榷,水榷横木,所以渡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:两头聚石,以木横架之,故亦名石杠。”榷,独梁也。——《广雅·释室》独木之桥曰榷。——《初学记》税〖tax〗其擅加杂榷,率一切宜停。——《文献通考》榷què【动】专营,专卖〖monopolize〗初榷酒酤。——《汉书·武帝纪》自以为国家兴榷筦之利。——《汉书·车千秋传》。注:“榷,谓专其利使入官也。”又如:榷茶(由官方专卖茶叶,以独占其利);榷货(由官方专卖货物而享专利);榷酤(由官方专利卖酒);榷盐(由官方专卖食盐)征收;征税〖levy(tax)〗。如:榷收(征收);榷政(征税的事务);榷酒征茶(征收酒茶税。亦泛指苛捐杂税);榷算(征收算赋);榷税(征税);榷课(国家专利税)商讨,研究〖discuss〗。如:榷略(研讨);榷扬(研讨);榷论(商讨辩论)榷què【形】通“確”。真实〖true;authentic〗乐天知命,榷乎其不可拔也。——《玄儒先生娄寿碑》◎ 记载来源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【唐韵】古岳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讫岳切,??音觉。【说文】水上横木,所以渡者也。【徐曰】此卽今之所谓水彴桥也。【前汉·武帝纪】初榷酒酤。【韦昭曰】以木渡水曰??。【师古曰】步渡桥禁民酤酿,独官开置,如道路设木为榷,独取利也。【韵牋】榷酤是征税之法。【王莽传】谓之辜?。【晋书·南蛮传】谓之估较。义??同。 又【正韵】居效切,音敎。义同。 又【集韵】克角切,音確。木名,枳也。有实如柚。
枚 - méi◎ 详细解说:枚méi【名】(会意。从木,从攴(pū)。本义:树干)同本义〖trunk〗枚,枝干也。可为杖。——《说文》竹曰个,木曰枚。——《释名》枚,条也。——《广雅》施于条枚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旱麓》遵彼汝坟,伐其条枚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汝坟》马鞭〖whip〗还于东门中,以枚数阖。——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古代行军时,士卒口衔用以防止喧哗的器具,形如筷子〖gag〗军士衔枚,夜登芒山,未明击之。——《北史》门钉〖peg〗。如:枚数(门钉数)姓枚méi【量】相当于“个”,“支”,“件”等〖piece〗六枚都使升空法,云端里面各翻腾。——《西游记》又如:一枚铜钱枚méi【副】一一;逐个〖onebyone;oneafteranother〗。如:枚卜(一一占卜);枚列(一一列举);枚别(一一分辨);枚进(一一进献);枚数,枚举(一一列举)枚举méijǔ〖enumerate〗一一列举◎ 记载来源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【广韵】莫杯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謨杯切,??音梅。【说文】干也,可为杖。从木从攴。【诗·大雅】施于条枚。【徐曰】自条而出也,枝曰条,干曰枚。 又个也。【书·大禹謨】枚卜功臣。【註】一一卜之也。【前汉·食货志】二枚为一朋。【五行志】拔宫中树,七围以上十六枚。 又枚筮,不指其事,汎卜吉凶也。【左传·昭十二年】南蒯枚筮之。 又马箠曰枚。【左传·襄十八年】以枚数闔。 又衔枚,枚状如箸,口横衔之,繣结於项也。【周礼·秋官】衔枚氏掌司囂。 又钟乳也。【周礼·冬官考工记】钟带谓之篆,篆閒谓之枚。 又枚枚,礱密也。【诗·鲁颂】閟宫有侐,实实枚枚。 又屋內重檐曰双枚。【何晏·景福殿赋】双枚旣修。 又姓。【统谱】周枚被,汉枚乗。考证:〔【左传·襄十一年】〕 谨照原文十一年改十八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