匕 - bǐ◎ 详细解说:匕bǐ【名】(象形。从二匕,匕亦声。甲骨文字形,象汤匙形。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:勺子。按:一说“匕”象反人形,“妣”之初文)古代的一种取食器具,长柄浅斗,形状像汤勺〖ancientladdleforrice〗先主方食,失匕箸。(箸:筷子)——《三国志·蜀志·先主传》又如:比筋(羹匙与筷子)匕首〖dagger〗丈人目先生,使引匕刺狼。——明·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匕首bǐshǒu〖dagger〗短剑或狭长的短刀挟匕首以备不测。——宋·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。——《战国策·燕策》又图穷而匕首见◎ 记载来源:【子集下】【匕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【唐韵】??履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补履切【正韵】补委切,??音比。【说文】匕,相与比敘也。亦所以用取饭。一名柶。【玉篇】匙也。【易·震卦】不丧匕鬯。【诗·小雅】有捄棘匕。【註】以棘为匕,所以载鼎肉,而升之于俎也。【三国志·刘先主传】先生方食,失匕箸。又匕首。【通俗文】劒属。其头类匕,短而便用,故曰匕首。【史记·吴世家】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中,以刺吴王僚。【刺客传】荆軻至秦献燕督亢地图,图穷而匕首见。【註】荆軻怀数年之谋,而事不就者,尺八匕首不足恃也。【刘向·说苑】尺八短劒头似匕。
讎 - chóu◎ 详细解说:◎ 记载来源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〔古文〕??????【唐韵】市流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时流切【正韵】除留切,??音酬。【说文】犹??也。【玉篇】对也。【正字通】言相讎对也。【诗·大雅】无言不讎。【毛传】用也。【正义】相对谓之讎。讎者,相与用言语,故以讎为用。【朱传】答也。 又【尔雅·释詁】匹也。【郭註】讎,犹儔也。【广雅】云辈也。【郉疏】儔侣辈类之匹也。【书·召誥】予小臣,敢以王之讎民,百君子。【孔传】匹也,言民在下,自上匹之。 又等也。【前汉·霍光传】皆讎有功。【师古註】言其功相等类也。 又当也。【前汉·灌夫传】上使御史薄责婴所言,灌夫颇不讎。【晋灼註】讎,当也。 又【正韵】售也,偿也。【史记·高祖纪】高祖每酤留飮酒,讐数倍。【如淳註】讎,亦售也。【魏志·衞臻传】子许买物,隨价讎直。 又【字汇补】应验也。【史记·封禪书】其方尽多不讎。【索隱註】相应为讎。谓其言语不相应,无验也。 又【韵会】仇也。於文言雔为讎。雔,鸟之双也。人之讎怨,不顾礼义,则如禽鸟之为,两怒而有言在其閒,必溢恶之言,若禽鸟之声也。【书·微子】相为敌讎。【传】言不和同。【诗·邶风】反以我为讎。【疏】讎者,至怨之称。【左传·襄三年】称解狐其讎也。【疏】讎者,相负挟怨之名。 又【字汇】报也。【周礼·地官·调人郑註】难相与为仇讎。【疏】按左氏桓公传云:怨耦曰仇,则仇是怨也。讎谓报也。 又【韵会】挍也。谓两本相覆挍如仇讎也。【左思·魏都赋】讎挍篆籀。【註】一人持本,一人读书,若怨家相对。 又【扬子·方言】予赖讎也。秦晋曰讎。 又姓。【前汉·儒林传】沛人讎迁。 又通作酬。【战国策】属之讎柞。【註】与酬酢同。 又或作稠。【书·微子】用乂讎敛。【传】马本作稠,云数也,敛谓赋敛也。 又【韵会】【正韵】??承呪切,酬去声。亦偿也。【诗·大雅】无言不讎。有平、去二音。 又【字汇补】亦书作讐。